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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要债公司:债务人死亡后该起诉谁

债务人死亡后该起诉谁

一、债务人死亡后该起诉谁

若债务人在离世之后留下了可供继承的遗产,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提起诉讼的对象便普遍为该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作为继承人,他们需在所继承的遗产份额范围之内履行债务偿还义务。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必须先精确地界定债务人生前所遗留下来的遗产,同时确认各继承人是否愿意接手并承担这些继承而来的债务。如果继承人做出放弃继承的决定,他们将无需对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税款以及债务负起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应如何处理

倘若借款人离世,其所负担之债务并未随之消弭。

为了保护广大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在向欠款者追偿债务时,务必先检查他/她是否留下了可供执行的资产。

其次,如能发现有提供债务担保的相关人员,也可考虑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存在遗产的话,那么在对遗产作分配时,应优先偿还借款人应承担的债务责任,继承人仅需在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借款人依法应当缴纳的负债。

若未能发现任何遗产或提供债务担保方,债权人则有权申请由担保人来承担还款职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债务人死亡诉讼时效是否中止偿还

债务人的离世并未必必然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止。唯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例如因不可抗拒之力量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缺失法定代理人的援助等事项出现时,诉讼时效方才得以依法中止。然而,债务人离世的确可能对债务的偿还方式及责任人产生深远影响。若债务人尚遗留有财产,那么这些遗产应当优先用以还债。当继承人行使继承权接收遗产后,便应在所继承遗产的份额之内负责履行债务。倘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能够积极主张自己的权益,例如向债务人的继承人提出偿还债务的请求等,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将会被视为发生中断,并需从中断处开始重新计算。要知道,对于债务人的离世来说,并非必然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

若债务人去世留有遗产,其法定继承人常为诉讼对象,需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首要任务是明确遗产

范围及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因放弃继承者无需承担被继承人的税款及债务清偿责任。精确界定遗产与继承人意愿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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